馬德里商標時間期限是如何計算的
馬德里國際注冊日。國際局如果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后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實際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國際注冊日;
各指定國的審查周期計算。國際局通知各指定國家的日期為審查起算時間,馬德里純協(xié)定書國與既是協(xié)定又是議定書國的審查時間為自通知日起12個月;馬德里純議定書國審查時間為自通知日起18個月。以上審查期限僅指各國的審查周期,個別國家在審查周期完畢后會進行異議公告,第三方仍然有可能提出異議;
后期指定的保護期限。分兩種情況:(1)從國際局收到后期指定文件并通過形式審查的日期視為后期指定日期,保護期從各指定成員國核準保護日起算(個別成員國按照后期指定日期起算)至國際注冊有效期屆滿日。即保護期限短于10年;(2)申請人在后期指定時在提交文件中選擇該后期指定的生效日期從原國際注冊日有效期屆滿日生效,則保護期從各指定成員國核準保護日(個別成員國按照原國際注冊有效期屆滿日起算)至下一個有效期屆滿日。
馬德里指定美國提交使用證據的時間。馬德里指定美國商標保護從美國商標局核準注冊日起算,提交5-6年使用證據的時間從美國注冊日起算。
駁回期限。從國際局通知日期開始計算。原屬局為純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8個月;原屬局為同屬協(xié)定和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2個月。
商標有效期。在國際局的商標注冊的有效期為二十年,并可根據第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予以續(xù)展;自國際注冊的日期開始滿五年時,這種注冊即與在原屬國原先注冊的國家商標無關系,但受下列規(guī)定的限制。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