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南高院)審結了上訴人海南東北王記醬骨餐飲有限公司(下稱海南東北王記醬骨)與被上訴人長春市朝陽區(qū)王記醬骨頭燉菜館(下稱長春王記醬骨)的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判令海南東北王記醬骨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變更企業(yè)名稱,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萬元。
長春王記醬骨
可能很多外地人不知道長春王記醬骨,但這家企業(yè)在當地可謂是名氣十足。長春王記醬骨有著悠久的歷史,拋開誘人的味道,它可是長春老字號招牌。有歷史描述,長春王記醬骨源于嘉慶年間,發(fā)展于民國時期。起初是一位山東郎中發(fā)明,民國時期這位郎中的唯一后人落居長春,發(fā)展至今已成為有口皆碑的百年老店。
長春王記醬骨頭館注冊成立于2011年6月30日,其擁有第4025408號“王記醬骨頭館”圖文商標。2010年12月,吉林省工商局認定“王記醬骨頭館”為吉林省著名商標。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長春市工商局認定“王記醬骨頭館”為長春市知名商標。
海南東北王記醬骨
海南東北王記醬骨注冊成立于2017年1月19日,經營范圍為餐飲管理、餐飲服務、酒店管理、酒店預訂、汽車租賃。
“雙胞胎”醬骨的交鋒
據長春王記醬骨訴稱,其發(fā)現海南東北王記醬骨未經許可,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王記醬骨”,并且登記成公司名稱,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遂將海南東北王記醬骨訴至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10萬元,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海南東北王記醬骨辯稱,其經營范圍與長春王記醬骨的經營范圍不同,不屬于相同或類似的服務。海南東北王記醬骨使用的是東北王記醬骨字號,符合餐飲服務的常規(guī)做法,屬于合理使用。雙方分屬不同地域經營,且已經加注了“海南東北”作為前綴,足以使一般消費者對上述兩家餐館的名稱進行區(qū)分。此外,海南東北王記醬骨是經依法核準成立的市場,主觀上不具有攀附涉案商標知名度的不正當競爭意圖,故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兩審判侵權
海南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海南東北王記醬骨與長春王記醬骨同屬餐飲行業(yè),且海南東北王記醬骨將“王記”與“醬骨頭館”組合使用在一起,讓“王記”烹飪的醬骨明顯區(qū)別于其他醬骨,再者就是海南東北王記醬骨在其經營的店面大門上方牌匾、餐廳內使用的名牌、名片等相關物品均標有“王記醬骨”字樣,屬于突出使用,足以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
此外,海南東北王記醬骨還在“王記醬骨”字樣前用方框注明“東北”,明顯具有攀附涉案商標商譽的主觀意識。綜上,海南一中院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不服判決,上訴至海南高院。海南高院最終審理判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大眾對餐飲的選擇會從質量、環(huán)境、品牌等多方面進行考量,而品牌更是其中最重要的考慮因素。餐飲業(yè)在經營時一方面要積極創(chuàng)建、維護好自身品牌,另一方面也要積極采取措施,同他人的品牌拉開距離、避免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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