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shù)商標都會包括文字和圖形。這類商標被稱為組合商標。組合商標(COMPOSED MARK)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但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大多建議注冊純文字商標或純圖形商標,而不建議直接注冊組合商標,這是為什么呢?
一、申請難度增加
對于中文商標、字母商標和圖形商標組合的商標,商標局會將其拆開來分別審查,只要有一個元素和別人商標中的元素構成相同或近似,就會將該枚組合商標整體駁回。
二、使用不便
組合商標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也不能換位置。分開申請則非常靈活,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隨意組合使用,這在商標實際使用中很重要。例如,如果申請耐克+對勾圖形的組合商標,那么在商品上使用就是很大一塊,不夠美觀,但是分開申請的話,可以一起使用,也可以單獨使用。
三、綜合性價比更高
看似組合申請的費用少,只需要支付一個商標申請的費用,單獨申請費用多,需要支付相應數(shù)量商標的費用,但單獨注冊的商標可以增加商標的防御能力,每一部分都具有獨立性和顯著性,更便于后期維權。
四、申請時間更長
組合商標由于要每部分都分開審查,因此審查速度相對較慢。而單獨申請則互不影響。 結合實際使用,建議大家如果要申請組合商標,可以分幾個部分分別提交注冊申請,對商標申請人來說風險更小,收益更大。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商標;專利;版權;法律